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锅炉设备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日期:2016年9月13日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锅炉设备低氮改造”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招标内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管理范围内2016年度低氮改造锅炉房,分布在朝阳区、海淀区,本次招标按所属校区不同分为两个包。
三、 采购用途:自用
四、 项目性质:服务
五、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为锅炉、燃烧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满足下列条件:
(1) 采用整体更换锅炉技术路线的,采用真空锅炉且改造后在含氧量3.5%的条件下,氮氧化物达到北京市环保排放30毫克标准;采用更换燃烧机技术路线的,改造后在含氧量3-7%的条件下,氮氧化物达到北京市环保排放30毫克标准;
(2) 有相应的低氮改造业绩。
4)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出具锅炉及燃烧器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9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处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锅炉及燃烧器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八、 踏勘时间及要求:
1、踏勘时间:2016年9月18日上午9:30分。
2、踏勘要求:各投标人需在踏勘时间前将参加踏勘人员(不得超过二人)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以书面形式报至招标人。现场踏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踏勘现场。
3、踏勘集合地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院小营校区锅炉房前
4、现场踏勘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82426971
九、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 开标地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小营校区锅炉房东侧后勤会议室。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园网上发布。